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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添加日期: 2017-12-2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2-27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7-12-27    浏览:

襄政办发〔2017〕105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于调整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襄汾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襄政发〔2016〕12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48项行政职权事项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变更名称、依据、编码的职权事项10项,新增职权事项20项,取消职权事项18项。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乡镇、本部门权责清单中涉及的行政职权事项调整工作,对调整后的行政职权事项要相应制定、完善和公布行政职权事项的权责清单和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防控图,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清单有效落实。

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一经确定,任何部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要严格依据相关程序报批。

 

附件:县政府调整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目录(48项)

 

襄政办发2017年105号.xls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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