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 索 引 号:
标     题: 关于襄汾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 施 意 见 添加日期: 2017-11-29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7-11-29
主题分类: 主 题 词:

2017-11-29    浏览:

 

 

 

 

 

 

襄政办发〔2017〕93号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襄汾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襄汾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襄汾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

 

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县儿童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生育增长带来需求,根据《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临政办发〔2017〕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儿童健康目标实现。

“十三五”期间,制定实施儿科医务人员培养规划,通过“培养一批、转岗一批、提升一批”,增加儿科医务人员数量,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县级、乡镇卫生院、社区结构调整、布局优化、能力提升,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全县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促进儿童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建立健全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2张。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 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基本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二、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积极引进和招聘从事儿科等各科常见疾病诊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积极推动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儿科医师转岗培训,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

三、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大政府投入,重点支持县人民医院儿科、县中医医院儿科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儿科建设,提升各乡镇卫生院儿童服务能力,有序构建全县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与省市对接,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积极推进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基本医疗服务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充分借助“互联网+”行动计划和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不断丰富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手段,健全完善儿童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和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四、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一)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二)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在卫生计生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

(三)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四)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继续稳步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减少贫困儿童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五、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一)促进儿童预防保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做好预防接种,实施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等,加强肺结核等儿童传染病防治。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促进儿童健康发育。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通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减少儿童伤害。

(二)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依托县人民医院建立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和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

(三)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各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四)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强化县级医院儿科建设,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五)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患沟通,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

六、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协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把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密切协作配合。卫计部门要按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发改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科医疗卫生工作适当倾斜。人社部门、卫计部门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加强社会宣传。要高度重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社会宣传,充分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和宣传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开展考核督查。各有关部门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纳入综合考核评价中,县卫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主办: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人民政府 ? 版权所有 2017

承办:襄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管理:临汾市政府电子政务中心

晋ICP备05003731号  网站标识码:1410230002  晋公网安备 14100002000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