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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襄采招2017-48号 发布时间:2017-11-22
襄汾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委托,就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无线发射台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襄采招2017-48号
2.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施工整体发包,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附属用房土建、装饰、电气、给排水、采暖、改造等。
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内容。范围包括:材料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验收交付、质量保修等。
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60日完工。
保修期:按国家现行有关专业技术规范及标准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评标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本项目对投标人所需的如下特定条件:
a.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b.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工程项目其他人员资格:人员数量需满足本项目要求且持证上岗。
c.参加投标供应商须经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获通过。
d.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响应人,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提供所在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2日至2017年11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时,下午2:30时至5:30(北京时间,下同),在襄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襄汾县桥西街)持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免费。
4.3 参加投标者(持授权书或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3.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4.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4.3.4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3.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3.6工程规费标准证书;
4.3.7安全生产许可证;
4.3.8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4.3.9拟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须提供建筑专业贰级及或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
4.3.10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身份证;
4.3.11拟派往本工程项目其他人员资格证书(人员数量需满足本项目要求且持证上岗)。
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能提供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报名。在开标时需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以上所有证件原件,不能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3:00时。地点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综合评标室(50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汾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联系人:贾朝亮 13935714810
招标代理机构:襄汾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0357-3629984
8.其它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谈判的,请早于开标前2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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