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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公告
襄采招2017-39号
发布时间:2017-10-23
襄汾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襄汾县污水处理厂委托,对总磷总氮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襄汾县污水处理厂总磷总氮监控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襄采招2017-39号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为整体包:报价人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采购项目清单: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磷总氮监控设备 | 套 | 1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所投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最新一期节能产品要求,并提供官网截图加盖投标公司公章;所投产品需符合最新一期环保目录所列要求。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时间:中标后15日内完成;
4、供货地点:襄汾县污水处理厂。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3、参加投标供应商须经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获通过。
五、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等资质正/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响应人认为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上材料的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一套。)
六.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5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襄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襄汾县桥西街信用联社对面)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7日15:30
地点:襄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2室(襄汾县桥西街信用联社对面)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高先生联系电话:13935712205
采购中心张先生联系电话:0357—3629984
九、其它
报价人领取谈判文件后不参加谈判会议的,请早于谈判会议前1个日历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废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报价人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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