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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12-30    浏览:

襄汾县气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全文包括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如有疑问请与襄汾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57-5709076)。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工作机构、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6年,我局以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狠抓落实为抓手,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最为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快推进气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了依法规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政务公开工作由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制定了具体方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和任务。

(二)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完善落实相关配套制度,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种问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局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国突”平台等及时及早发布大风、冰雹、高温、雷电、暴雨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重点抓公开工作的提高更新频率和公开数量。同时,对公众关切的气象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和公开,对气象行政审批信息按照部署要求进行公开,切实提高了群众知晓率与满意度。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6年,襄汾县气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财政预决算相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故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问题分析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还需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和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办事信息公开,及时及早发布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同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的公开,特别是要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加强对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积极推进微博、微信服务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努力完善政务服务。

三是丰富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天气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化、规范化、高效化。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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