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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5t/d脱硫废液提精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2018-01-09    浏览:


 一、项目概况

1. 地理位置

本项目位于襄汾县南贾镇荀董村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焦化厂内。

2. 项目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套处理能力35t/d脱硫液提盐系统及厂房。

3. 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主要设一座地上三层生产车间,占地面积为408.96m2,建筑面积1000m2,一层设有一次蒸发釜、氧化釜、脱色釜等,二层设有压滤机、离心机等,三层设有二次蒸发釜、结晶釜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见表-1

-1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类别

项目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脱硫废液

处理车间

一层设有一次蒸发釜、氧化釜、脱色釜

三层建筑

建筑面积1000m2

二层设有压滤机、离心机

三层设有二次蒸发釜、调整釜

辅助工程

办公室

利用焦化厂现有办公区

依托现有

蒸汽循环水系统

蒸汽循环水箱


公用工程

供水

利用焦化厂现有供水系统

依托现有

排水

废水均进入循环系统


供电

接焦化厂现有供电线路,不新设变压器

依托现有

供汽

气源为焦化厂余热锅炉蒸汽

依托现有

供热

焦化厂余热锅炉供应

依托现有

环保工程

废气

蒸发釜

氨蒸汽

配套冷凝器,洗气塔


反应釜SO2


氨水收集槽氨气


废水

生产废水

废水均进入循环系统


噪声

泵类

离心机

基础减振、厂房屏蔽


固废

氧化过滤产生的硫

运至焦化厂硫磺工段


废活性炭

运至焦化厂储煤场与原煤混合后作为燃料


储运工程

原料

脱硫废液储存池设于生产车间一层


产品

产品库区位于生产车间一层


依托工程

焦化厂办公区

利用焦化厂现有办公区


焦化厂供暖系统

蒸汽由焦化厂一台25t/h余热锅炉供给


焦化厂蒸汽系统

供热由焦化厂余热锅炉提供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额影响及治理措施

1. 大气

本工程主要废气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见表-2

-2  工程主要废气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

序号

污染源名称

主要污染物

采用的措施

效果

1

一次蒸发釜

氨气

冷凝器

合理处置

2

二次蒸发釜

氨气

冷凝器

合理处置

3

硫铵蒸发釜

氨气

冷凝器

合理处置

4

氧化反应釜

SO2

氨水喷淋

达标排放

5

脱色釜

浓氨水收集槽

稀氨水收集槽

氨气

清水喷淋

达标排放

 

2. 废水

本工程废水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

-3  工程废水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

序号

污染源名称

采用的措施

效果

1

一次蒸发釜冷凝

浓氨水收集槽,返回脱硫废液储存池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2

二次蒸发釜冷凝

硫铵蒸发釜冷凝

稀氨水收集槽,用于1#洗气塔喷淋,喷淋后废液返回脱硫废液储存池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4

2#洗气塔

返回脱硫废液储存池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5

蒸发冷凝

循环水

低温冷却水

均返回系统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6

硫铵离心机

收集后返回至脱色池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7

硫氰离心机

收集后返回至硫铵蒸发釜循环

合理处置,不外排

8

车间冲洗

送入脱硫废液储存池进入提盐工序

合理处置,不外排

 

3. 噪声

项目噪声源为生产设备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离心机等,采取的措施主要为基础减震、厂房屏蔽。

4. 固废

本工程主要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见表-4

-4 工程主要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序号

污染源

污染物

固废性质

处置措施及去向

1

氧化反应釜

一般固废

焦化厂硫磺工序

2

脱色釜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焦化厂配煤

 

三、 评价结论

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5t/d脱硫废液提精盐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发展规划,项目运营期在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污染控制措施后,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居民影响较小、对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环境风险在可控范围。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请于本公告公布10个工作日内采取上门、信函、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报告书简本,公众如认为必要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索取信息时,公众应明确所要索取补充信息的类型,并提供姓名、联系方式等,以便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及时反馈有关信息。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的民众,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主要事项:⑴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的看法;⑵要求署名提交书面意见,并留联系电话与通讯地址,以便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反馈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调查表、随机走访、张贴公告、个别走访等的方式,对项目附近最直接相关者、具有代表性的居民和办公行政单位等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栋;

联系电话:18536070888

环评单位:临汾市德清源环保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357-2258280

地址:临汾市向阳西路2号天鹅大酒店三号楼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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